惠农区教体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4-16 17:21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单位:惠农区教育局 浏览量:670

惠教体通 2020 18号

 

关于印发《惠农区教体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惠农区教体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惠农区教体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惠农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4月13日

                  

     惠农区教体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市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区委四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将教体系统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体系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教体系统各项重点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加强权责清单规范管理

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继续推进权力清单“三级四同”,根据《自治区行业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指导各股室做好权责清单统一规范工作。(责任人:刘治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责任人:刘治军)

2.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和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责任人:杨东明)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实行政府及政府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依法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责任人:刘治军)

2.落实风险评估制度。对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做到风险评估应评尽评。(责任人:杨东明)

3.充分发挥局机关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有序推进政府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责任人:刘治军)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全面实施,继续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实现教体系统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等重点执法事项全覆盖,执法行为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等相关制度措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人:刘治军、杨东明、刘华、何孟璘、任陆海)

2.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减少不必要执法事项,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监管常态化。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推广使用。(责任人:刘治军、杨东明、刘华、何孟璘、任陆海)

五、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

1.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章制度。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制度。(责任人:刘治军)

2.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深入探索研究诚信记录在公务员考核、奖惩和选拔使用中运用的具体办法,不断拓展运用渠道,充分发挥诚信档案在公务员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责过程中的积极作用。(责任人:刘治军)

3.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工作程序,不断深化和拓展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加大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食品药品安全等信息公开力度。(责任人:刘治军)

4.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应用。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大力推进招商引资、政府债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重点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全面落实信用监管制度,完善协同监管联合惩戒机制,规范联合惩戒行为,努力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和效率。(责任人:刘治军)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构建完善行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加强调解组织建设。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推广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试点成果,加强信访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信访秩序持续好转。(责任人:朱红霞)

2.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推动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强化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层级监督。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严格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提升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工作质量。(责任人:刘治军)

3.积极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加强行政裁决工作指导,对照国务院行政部门行政裁决事项清单、自治区行政裁决事项清单,梳理我局行政裁决事项清单,清理有关行政裁决涉及的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裁决队伍建设。(责任人:杨东明)

4.持续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2020年,全区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例不低于90%,信访工作程序更加完善,网上受理信访事项比例进一步提升,依法终结案件比例稳步提高。(责任人:朱红霞)

七、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落实政府主要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责任人:刘治军)

2.深化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2020年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宁法办发〔2019〕36号)的要求,继续在局机关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责任人:杨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