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第二中学
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石嘴山市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实施意见》(石党教办发〔2022〕3号)、《惠农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的实施意见》(惠党教办发〔2022〕28号)、《惠农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惠教体发〔2022〕2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我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绩效激励”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职工的用人机制,切实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和获得感,从而激发教师发展活力,挖掘教师个人潜能,提升教育教学效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全面实施教师“县管校聘”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以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奖惩为主要内容的学校管理机制。科学设置岗位和岗位职责,形成责权利相一致岗位管理机制,激发管理人员、教学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后勤人员的活力,为把学校打造成“百年名校”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三、竞聘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二)具有竞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任职资格条件。
(三)符合岗位竞聘条件,自觉接受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把深化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与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联动实施。
(二)坚持以人为本,激发活力。突出校长、教师主体地位,坚持原则性和适应性相结合,充分调动校长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发校长与教师队伍活力。
(三)坚持公平公正,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公开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和动态信息,规范程序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过程监督,确保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石嘴山市第二中学“县管校聘”改革工作的推进实施,学校成立石嘴山市第二中学“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一)石嘴山市第二中学“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韩永礼 党支部书记、校长
成员:赵庆海 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
王志勇 支委成员、副校长
张惠斌 支委成员、副校长
杨 志 副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党政办公室,由赵庆海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县管校聘”工作方案的拟定、实施等工作,方案拟定好后,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区教体局备案批准实施。
(二)石嘴山市第二中学“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小组
组长:杨 志
成员:任淑娟 张英英 马文军 高斌 许志锋 李宁
(三)教职工“县管校聘”工作监督小组
负责监督全校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改革过程中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时纠正不正之风,受理有关检举、矛盾纠纷化解问题。
组 长:马文军 纪检委员 德育主任
成 员:邱新高 七年级年级组长
李占军 八年级年级组长
郑美玲 九年级年级组长
六、实施范围和步骤
该方案实施范围为石嘴山市第二中学在编在岗教职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组织召开石嘴山市第二中学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启动会,进一步认真组织学习各级相关文件精神,明确任务要求,工作步骤和流程规范,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到引导,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学校制定完善“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经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区教改办备案。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2年5月上旬--7月上旬) :制定完善校内岗位设置方案、工作量核定标准、岗位竞聘方案、考核方案等,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具体设置管理、专技、教辅、工勤等岗位,明确每一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具体事项。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岗位竞聘方案经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报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报区委编办、人社局备案。
(三)岗位竞聘阶段(2022年7月中旬--8月中旬) :成立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竞聘方案,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内,开展岗位竞聘工作。竞聘上岗工作按照“三年一轮、每年微调”的原则实施,按照个人申请——直接聘用——校内竞聘——跨校竞聘——组织调剂——签约聘用程序推进。并做好竞聘结果公示、政策解释和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等。
校内竞聘未聘人员进行跨校竞聘和调剂,对不服从调剂的未聘人员,按文件要求自秋季开学起纳入待岗人员管理。
(四)自查总结阶段(2022年8月下旬--9月下旬) :学校对“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进行自查、总结,基本实现“县管校聘”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七、实施内容
(一)制定方案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广泛讨论并听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师德师风、履行职责、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主要评价标准,认真制定我校“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经全体教职工会议审议通过,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校组织实施,同时报区教体局备案。
(二)科学设置岗位
1.按照区教育体育局规定的课程设置标准、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学校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以及岗位设置比例、岗位总量等,结合我校办学规模、教职工编制、师资结构、教学工作实际需要,设全设足工作岗位。并且合理配置教学、教辅、管理、工勤等岗位。重点突出专任教师岗位设置,非教学岗位比例控制在10%以内,专任教师所占不低于90%。校内竞聘完成后空缺岗位用于教师跨校竞聘,学校岗位设置方案要经过本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通过,并经本校全体教职工大会三分之二教职工同意后,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区教改办批准后实施。
2.我校现有在校生1921人,教学班38个,在编教职工141人、合同制教师1人,2022年8月31日前退休在编教师1人,2022年秋季新招聘教师8人。其中按照规定直聘岗位48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开展岗位竞聘
1.制定竞聘方案。结合本校师资队伍实际,制定、细化教职工岗位竞聘方案等,经我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通过,我校全体教职工大会三分之二教职工同意后,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区教改办备案后实施。竞聘工作按“三年一轮、每年微调”实施。竞聘上岗采取个人申请、直接聘用、校内竞聘、跨校竞聘、组织调剂的方式进行。学校聘用人员兼顾教师学科、年龄、性别、职称等结构,保证学校教师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精神面貌良好。
2.明确岗位职责。科学制定教学、管理、教辅、工勤等岗位职责,修订完善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各岗位资格和条件。既要有统一基本要求(如师德、工作量、考勤、班主任工作等),又要体现不同岗位职责的特点。
3.校内直聘。学校直接聘用对象指以下7种情况:由教体局和教体局党组聘任任命的现任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和副书记;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内的教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教职工,患有重大疾病的教职工;新招聘入职服务期未满的教师;经区教体局批准选派到局机关或其他单位挂职锻炼学习(抽调)的教师;经政府教育督导室聘用的督学;近五年内退出校级领导岗位人员。
以上人员要提前向学校提供相关文件、证书、证明原件等依据。符合校内直聘规定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可参加本校竞聘上岗,但不再保留原直聘岗位。直聘教职工名单须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直聘人员名单,相关原始资料在校存档。
4.校内竞聘。按文件要求,学校成立教职工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校长担任组长,成员由校级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校长采取从校内直聘教师中提名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举产生,要经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领导小组成员执行亲属(夫妻、兄弟、姐妹、父子等)回避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区教改办备案。
根据岗位竞聘工作方案,细化考核细则,由学校教职工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量化考核方式确定聘用人员,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民主测评、附加自主项目等。
校内公布所需岗位名称、数量、条件和岗位职责,所有教职工向本校提交《惠农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岗位竞聘申请表》报名竞聘。学校按照教职工个人申请、资格审查、公开竞聘等程序,进行校内竞聘上岗。正在参与交流(支教)或当年交流(支教)期满的教职工,全部返回编制所在学校参加校内竞聘。
学校根据岗位职责及竞聘结果择优聘用,竞聘结果上报区教改办,竞聘资料学校整理规范留档。
5.跨校竞聘。跨校竞聘对象为各学校内竞聘中落聘人员。申请跨校竞聘的人员须根据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公布的各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向空岗学校提出跨校竞聘申请,参加竞聘,只限申报一所学校。学校必须在本校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接收跨校竞聘教职工申请,并组织竞聘,按照考核结果选定聘用人选后,报区教改办备案后聘用。跨校竞聘不成功的进入组织调剂程序。
6.组织调剂。区教体局根据各学校教职工竞聘结果,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对未聘用人员进行适当的组织调剂。未被聘用又不服从教体局调剂的人员,次月起纳入待岗人员管理。
7.签约聘用。学校汇总各类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依法依规办理调整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实施聘用合同管理。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报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备案。
(四)交流轮岗
每学年安排学校部分校级领导及教师,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教师交流轮岗主要以支教、跨校走教及对口交流等形式进行。
(五)完善考核
坚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核心,根据不同岗位职责和岗位特点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强化对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建立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职工考核评价机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职工,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发放以及续签聘用合同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竞聘要求
(一)学校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加强过程性考核,教职工学年度考核结果要与岗位竞聘直接挂钩。
(二)学校在岗位竞聘的过程中,将以教育教学质量和师德考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凡是师德方面存在“有偿家教”等较大问题的,严重违纪人员,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学校可以不聘。
(七)退出机制
对不参加竞聘、竞聘落聘、竞聘后未上岗或因其它原因不能胜任教学岗位工作的教职工,实行待岗培训、转岗或解聘退出的管理机制,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1.待岗培训。对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或违反师德师风、校纪校规等有关规定需待岗培训的教职工,由区教体局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待岗培训,并承担一定的非教学工作。待岗培训最多为两期,第一期不超过6个月。第一期待岗培训结束后仍未能竞聘上岗的进入第二期待岗培训。在待岗培训期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他各类考核奖金按照《惠农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岗位竞聘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相关规定计发。不得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同时,在待岗培训期内平时考核不能评为较好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转岗。经两期待岗培训后仍未能被聘任的教职工,根据全系统非教学工作岗位空缺情况予以转岗,转岗后工资待遇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他各类考核奖金按照《惠农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岗位竞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计发。不得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同时平时考核不能评为较好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解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解聘:
两期待岗培训结束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连续旷工超过 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30个工作日的;受到开除处分的;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调整其工作岗位的;丧失或撤销教师资格的;违反县级以上党委、政府依法制定的关于组织、人事相关管理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符合以上解聘条件的,学校与受聘人员根据相关条款终止人事聘用合同,解除人事聘用合同。
4.续聘。严格女性副高级教师、工人身份教职工续聘管理。从2022年开始,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女姓高级教师、工人身份教职工,如到法定退休年龄仍不愿退体个人申请续聘的,必须到有空缺岗位的学校续聘,农村学校申请续聘的教职工必须到城市区学校续聘。
女性副高级教师、工人身份续聘教职工须达到续聘学校要求的身体条件、专业能力、教学一线学科岗位、工作量等条件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学校管理,聘期五年。
八、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做好竞聘相关工作。
2. 加强宣传,周密部署。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宣传,使知晓率达100%。加强教育引导,统一思想,营造良好氛围。
3. 坚持原则,加强考核。竞聘过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原则,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切实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本方案由石嘴山市第二中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石嘴山市第二中学直聘教职工名单
石嘴山市第二中学
2022年4月24日
附件:
石嘴山市第二中学直聘教职工名单
(共48人)
1.由教体局和教体局党组聘任任命的现任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和副书记:5人
韩永礼、赵庆海、杨志、王志勇、张惠斌
2.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内的教职工:16人
2022年退休:马燕
2023年退休:韩文化、蒋鸿、王宏、袁振宇、吴霞、张玉萍、彭石生
2024年退休:寇会贤、陈淑琴、余梅芳、焦洪梅、杜印玲
2025年8月31日前:王洪伟、雷学明、郭传明
3.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教职工:12人
孕期:高飞霞、孙颖、陈芳芳、闫芳芳、张敏
产期:张雯燕(5.30到期,哺乳期到12.6),刘娇(8.6到期,哺乳期到2023.3.1),马雪彤(8.20到期,哺乳期到2023.3.14),孙海婷(9.29到期,哺乳期到2023.4.8)
哺乳期:康变霞(6.15到期)、王丽丽(9.15到期)、温家瑞
4.患有重大疾病的教职工:1人
朱锦云:长期病假;
5.新招聘入职服务期未满的教师:6人
马依莎、宋海旭、虎玉龙、张媛媛、王欣、韩婷婷
6.经区教体局批准选派到局机关或其他单位挂职锻炼学习(抽调)的教师;2人:宋正昂、吴鹏飞
7.近五年内退出校级领导岗位人员:3人 朱新华、杨威、祁波
8.校医:1人
张秀玲
9.财务人员:1人
朱静
10.合同制教师:1人
熊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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